2023年度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开始发布时间:2023-12-18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电子商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 省新型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48号) 有关要求,经报浙江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关于 省商务厅2023年度创建示范申报项目的复函》X 浙功组函〔2023〕 102号),依据《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拟开展  2023年度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

(一)组织推荐。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当地优秀重点电 子商务企业参与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定,在2023年12月 31日前将《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请表》《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1、2)盖章件纸质件(三份)及扫描件提交省商务厅。

(二)专家初评。1月2日省商务厅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现场评定。1月3日-13日赴各地进行现场评定,评定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四)公示公布。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评定客观 公正、标准与实际对照”的原则,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实 地核查、网上公示后,省商务厅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

二、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重视。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重视,认 真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定工作,加快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电子商务企业培育机制。

(二)给予政策支持。 列为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 省商务厅将在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中给予优先推荐。同时,在各市年终考核工作中给予加分。

(三)强化动态管理。各市要加强对辖区内电子商务企业 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升级,加强总 结推广电商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进一步推进我省电子商务企业科学化、规范化和优质化发展。

特此通知。

联系人:萨拉木  

电话:0574-89387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