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电子商务促进会人事管理制度发布时间:2022-04-01

人事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会人事管理,依据《宁波市电子商务促进会章程》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岗位职责
   一、协会会长职责:主持协会全面工作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可根据情况委托执行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召集会议和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3.抓好协会队伍建设。
   二、协会执行会长职责:协助会长主持协会全面工作。兼管协会财务,后勤工作
   1.执行会长为法定代表人
   2.负责管好协会的财务工作,做到财务公开、公正、公平。
   3.审核重大项目经费预算,审批协会费用支出。
   4.做好协会各项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5.签发协会的重要文件。
   三、协会常务副会长职责:担任协会的新闻发言人,指导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兼管协会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宣传等工作。
   1.负责对外交流合作,走访会员企业,了解会员单位的困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根据需求,筹备举办沙龙、论坛、对接会、研讨会、市外游学、评比等活动。
   3.代表协会出席各类活动、政府会议,接待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
   4.完成会长或执行会长委托的各项任务。
   四、协会秘书长职责:主持协会秘书处全面工作,落实协会各项决议。主抓协会宣传、综合文字、会员发展、政府联系、服务体系搭建等工作。
   1.负责协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重要的规章制度和文件的起草。
   2.负责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等其他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3.负责协会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及印章保管,代表协会签署协议合同。
   4.负责对会员单位的日常维护,发展会员,收缴会费。
   5.负责协会的信息宣传工作,网站建设、公众号和抖音号等媒介运营维护、编发协会会刊、宣传会员单位、发布企业的供需信息。
   6.负责搭建宁波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整合服务资源,拓展协会业务,承接政府或企业项目,探索协会市场化运作。
   7.负责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邀请政府领导到协会、会员单位调研和指导工作,传达政府下发的相关政策,指导会员单位政策申报。
   8.完成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政府部门及协会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协会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会计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审核各种票据,及时对账,确保财务支出合规合法。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向领导正确反映资金运转情况;
   3.认真编制会计凭证,做到凭证填制齐全、清晰;
   4.认真执行税法,按时缴纳税费。
   第二章 人事任免
   六、本会会长由发起人单位协商推荐并经理事会选举产生,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或专职聘任,其变更、增补、罢免程序按协会《章程》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八、协会工作人员聘任及解聘:

   1.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聘任及解聘。

   2.协会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其聘用及解聘须经法人代表批准。
   第三章 工资福利
   九、协会与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补贴标准由双方协商订立,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工资福利
   第四章 奖惩制度
   十、本协会收入来主要由会费、政府基础服务采购及企业项目服务(如举办活动、宣传、培训、电商服务等)三部分组成,会费收取和政府服务采购2部分收入无任何奖励,服务企业项目绩效另行制定。
   第五章:其他
   十一、本制度经2022年6月18日会员(代表)大会书面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秘书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