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宁波市 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级评定发布时间:2022-03-29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
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级评定的通知


各区县(市) 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标准实施和2022年电子商务企业和产 业基地评定工作的函》浙电商标委字〔2022〕 1 号 , 继续做好我 市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分级管理备案工作,完善全市电子商务产业 基地名录,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基地规范化发展,现开展2021年度(第五批) 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评定对象和条件
1.注册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运营半年以上但尚 未参加等级评定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经营管理企业。

2.已评定3A以下且拟提升至 4A 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


二、评定标准
按照《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与经营规范》(DB33T977-2015) (附件3) 附件相应规定,主要从规划建设、配套建设、服务体系 等3个方面进行评定,总分100分.等级划分为A、AA、AAA、AAA、AAAA五个级别,AAAA级为最高级,具体划分为: 综合得分90分(含) 以上为AAAA级企业; 89-80分为AAA级企业;79-70分为AAA级企业;69-65分为AA级企 业;64-60为A级企业.


三、评定依据

1.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省电子商务产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3.浙江省地方标准《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与经营规范》 (DB33/T 977-2015) .


四、申报要求

以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向所属地商务主 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供以下文件、材料和相关资料(一式 二份) :
1.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级评定申请表(附件1) ;
2.产业基地基本信息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产业园照片、产业园建筑面积等;
3.产业基地介绍,包括园区基本情况介绍、基础设施情况、 配套服务情况、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保障制度和运营计划等;
4.产业园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及其它企 业的名录;
5.税务机关出具的产业园经营管理企业纳税证明; 6.以上资料填报的相关数据为2021年度;


五、其他事项

1.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至各区县(市) 或功能开 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县(市) 和功能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接 受当地企业申报,并以专家评审或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核实,审 核通过后在申报资料上盖章确认,由申报企业于2022年2月22 日前寄送至市商务局。
2.收到申报资料后,市商务局将实地考察验收,并组织评审 员根据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级划分评价指标体系及分值(附件2) 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级,并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市商务局发文公布.
联系人: 萨拉木、蔡朝晖,电话: 8938709689387095 邮寄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190号1010